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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办理程序
2019-03-06 15:06  

办理对象:

已办理过《报到证》,后因各种原因遗失需补办的。

(一)两年择业期内(补办报到证)

1、材料准备:

1)《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》(由学校出具填写) 

2)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(个人原因遗失需准备)或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(用人单位遗失需准备); 

3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
4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2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《报到证》

毕业生将办理好的《报到证》联(有色联)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,通知书联(白色联)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。

(二)超过两年择业期(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)

1、材料准备:

1)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《证明》;

2)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(2004年以后毕业无需);

3)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(2004年以后毕业无需);

4)毕业证复印件

2、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

办理时间:

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学生毕业当年71—830日每周三;

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91日至第三年71日的每周一、三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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